[新浪杂谈]

李辉先生,请勿“飙车” 热帖

字号:|
头像-

阅读: 回复:109

发表于 2009-06-07 06:14:59

李辉先生,请勿“飙车”

易中天 

  

李辉先生的“质疑文怀沙”,已经过去很是些时日了。如今旧话重提,是因为在已有不同证据和不同意见的前提下,李辉先生411在“岭南大讲堂”再次指责文怀沙老人“欺世盗名”,而对自己的某些不足之处并无检视,由此引出了何三畏先生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叫《评析李辉“质疑”文怀沙的方法》,发表在2009528《南方周末》第25版。 

我个人认为,这是“文怀沙事件”中最具有现代意识和理性精神的言论。这样的意识和精神,其实当时就有诸多先生表现出来,但被媒体和看客们的一片喧嚣和叫骂声淹没。前两天,我上网“百度”了一下,键入“何三畏”和“文怀沙”这两个关键词,只搜到何三畏先前的文章《道德终归是为了让人幸福》。新写的这篇,几乎无人理睬。 

于是想起了鲁迅先生的话──“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是啊,“文案”既无新料爆出(比如与老先生“有染”之某女出来说话等等),媒体和看客们之不感兴趣,也在情理之中。 

我不知道李辉先生是不是也准备不予理睬,但我希望他回应,建议他回应,也认为他应该回应。因为何三畏先生写这文章,并非要跟李辉先生“过不去”(我也一样),也完全无意替文怀沙先生“辩护”(说白了,那是他老人家自己的事)。何先生担着被人误解、攻击和恶炒的干系,作此“六千言书”,其实是要讨论一个严肃的问题,一个所有文化人和批评者都不能不面对的问题,那就是在公共空间对另一个人进行“道德批判”和“道德谴责”,要不要有“规则”和“底线”?如果要,那么,它们又该是什么? 

何三畏先生的文章,就实际上回答了这些问题,只不过以李辉为案例而已。根据何先生和我都同意的规则和底线,我个人倾向于认为,李辉先生的“质疑文怀沙”,已经涉嫌在公共空间“道德飙车”,车速超过“70码”。而且,李辉先生把人撞飞以后,又有众多车辆来回辗了N次。文老先生若非身子骨特别硬朗,恐怕早就粉身碎骨。 

因此,为李辉先生计,恐怕还是回应何三畏先生为好。不回应,就不但有“闹市飙车”嫌疑,还有“肇事逃逸”之嫌。当然,李辉先生完全可以推翻何先生和我都同意的规则和底线,然后提出他的主张。这也正是我们所希望的。由是之故,我欢迎媒体转载此文,也愿意听到不同意见,但谢绝“娱乐八卦式”的恶炒,以及借题发挥的人身攻击。毕竟,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需要理性的思考。非理性,请勿扰! 

先说三点意见。 

  

一,李辉先生是不是“道德飙车”? 

  

我认为是,而且存在“主观故意”。请大家想想,杭州飙车案发生后,网友们为什么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胡斌“飙车”?就因为如非“飙车”,决不可能把人撞高五米,撞飞三十多米。再看李辉先生“质疑”的结果,又如何呢?是众多媒体和网民,在事实还没有完全弄清之前,就不加分析、不假思索,也不容文老先生自己辩驳地,给他扣上了“江湖骗子”、“文化流氓”的帽子。这对于一个文化人,无异于在精神上和舆论上宣判他的死刑。众所周知,即便是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宣判之前,也只能“无罪推定”。面对一位抗战时期即已成名的文化老人,又岂有动用“道德私刑”,实施“集体谋杀”之理?我相信,后来事情的发展,已超出了李辉先生的预料,也未必是他的初衷,更非他自己所能掌控。但李辉先生作为“始作俑者”,却实在难逃其责。 

那么,李辉先生的“飙车”,有“主观故意”吗?我个人认为有。众所周知,李辉先生的文章能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原因之一,是李辉先生在公众之中具有公信力;而李辉先生的公信力,又来源于他一贯的严谨作风。因此,尽管李辉先生既谦虚又谨慎地使用了“质疑”一词,但在公众心目中,却是“无疑可质”。因为大家伙信得过他李辉。然而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李辉先生这回却是一反常态,完全置自己的信誉于不顾,把自己一贯的严谨作风抛到了九霄云外。比方说,他居然在自己的文章中,公开表示对文怀沙先生的鄙视和憎恶。当然,作为公民和个人,李辉先生有权这样表示。他是如此地鄙视和憎恶文老,也可信自有其原因和理由。但是,作为一个被认为是“学者型记者”的媒体人,李辉先生的这种表示,却让自己的公信力大大地打了折扣。我们不禁会问,这样情绪化的表达,其所言之事靠得住吗?看来,李辉先生在把文怀老撞飞三十米的同时,至少也把自己撞飞了二十米。虽非“粉身碎骨”,却也“伤筋动骨”。此诚殊为难解。 

实际上,正如何三畏先生所言,李辉先生的“质疑”至少存在三个问题:一,“抽离历史环境,追查历史道德”;二,“使用单边信息,追查他人隐私”;三,“使命过重,道德过剩,推论过急,谴责过度”。在我看来,有了前两条,就是“超速”。如果还“过重,过剩,过急,过度”,那就是“严重超速”,是“飙车”了。 

就说第一条。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大约都知道,所谓“劳教”是怎么回事。那是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审判”,更没有“律师辩护”,就可以随便执行的。其中有多少“冤假错案”,恐怕只有天知道!我自己认识的人当中,就有不少人曾经遭此“不白之冤”。相信李辉先生手中,也不乏此类案例。既然如此,李辉先生在公布这一“史实”的时候,就应该对案情做深入的调查,看看是真是假,有无冤屈。哪怕就是装装样子,也让人服气吧?然而他不。李辉先生的做法是:一方面公布文怀沙当年的“劳教号码”,以示“确凿无疑”;另方面又对“原本劳教一年,实际关押一十八年”的事实置若罔闻,不予深究。这就未免太不厚道,几乎是要“置人于死地”了。李辉先生如此作为,难道还不算“飙车”吗? 

  

二,文怀沙先生该不该“被撞”? 

  

我认为不该。没错,文先生的情况跟杭州飙车案的遇难者谭卓不同。谭卓完全是无辜的。文怀沙呢?好像有点“咎由自取”。比方说,没有坚辞“大师”头衔,甚至“半推半就”。这就相对于“不走斑马线”,或者“故意闯红灯”了。但是,行人没走斑马线,或者闯了红灯,就活该被超速的车辆撞死吗?然而李辉先生一见文怀沙“不走斑马线”,就浑身气都不打一处来,非得“飙车”冲将上去不可,这又怎么说呢?是的,文怀沙先生的“三字真言”和“四部文明”,确实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文化成果”;作为“公众人物”,老先生也应该自律,应该带头“走斑马线”,以免产生“不良影响”。不过这也只能规劝,顶多也就是批评,没有因此就揭人老底,非得“穷追不舍”的道理。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予以澄清。有人说,李辉是在“打假”,因此应该肯定、支持。我看这话未免含糊。我的观点是:李辉的“打假”可以肯定,但不能“全盘肯定”。因为“打假”也要有规矩,有道理,有尺度,不能说只要是“打假”,就天然有理、总是有理,就“墨索里尼”了。文怀沙先生是不是“国学大师”?李辉先生坚定地说“不是”,我也认为不是,还认为没人是。但是,这顶“高帽子”,是文老先生自己用纸糊了,再戴在头顶上的吗?也不是,是别人在给他“加冕”。那么请问,你要“打假”,是该打“戴帽子”的呢,还是该打“扣帽子”和“做帽子”的呢?不言而喻吧! 

其实,就连“扣帽子”和“做帽子”的,也要区别对待。这里面,有的是幼稚无知,有的是跟着起哄,还有的是给人戴高帽子戴惯了,甚至只是客气话。试想,如果诸如此类都要追究,岂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所以我认为,只有那些故意造假、欺世盗名、骗财骗色的,才应该打击。至于“胁从”,则可以“不问”。但可以做三点补充。一,文化人要自觉,不要别人送你什么“高帽子”,你就欣然接受,乐呵呵地戴在头顶上。告诉你,那叫“沐猴而冠”,只能留下笑柄。如果别人只是客气话,你却当了真,那好,结果必然是人家“当面叫大师,背后骂傻×”。二,媒体不要起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有媒体大惊小怪地说,原来文怀沙不是公认的大师,我听了暗中好笑。哈哈哈,这年头,哪有什么“公认的”大师?所有的“大师”,都是“私认”的。三,我们自己,也要痛改吹吹拍拍的不良习气,不要动不动就给别人戴高帽子。作为受旧传统影响颇深之人,我深知自己也未能免俗。因此,我在这里先向李辉先生鞠躬,感谢他的打假;再向公众鞠躬,为自己先前可能有的不当言论道歉! 

当然,在此案中,文怀沙先生不好说就是“胁从”。对于“伪大师”一案,我同意何三畏先生的观点,文怀老应负一半责任。毕竟,他的“没有坚辞”和“半推半就”,给人的感觉就像赵匡胤的“黄袍加身”。出来混,是要还的,文老得埋这个单。问题是,李辉先生要打假,把这件“假皇袍”扒下来就是,为什么还要把人家的内衣如何如何,也展览出来呢?更何况文老先生并没有像某些人那样,摆出一副“我就是大师”的无耻嘴脸,或者“老子就不走斑马线”的蛮横架势,怎么就非得把人往死里整呢? 

  

三,谁有资格充当“文化判官”,清理“文化门户”? 

  

我的观点是:谁都没有。《圣经》说,曾经有一群法利赛人去找耶稣,问他该不该用石头将一个“淫妇”打死。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死她。结果,那些法利赛人一个个都放下石头,退了出去。是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或如文怀沙先生所言,谁没有年轻过?谁年轻的时候没犯过错误?如果都要“深挖细找”,岂非“人人自危”?再说了,你今天能揪“文怀沙”,明天就能揪“武怀沙”。如此这般,何时是了? 

因此,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可以自命为“道德警察”或者“道德检察官”,包括那些自以为道德高尚的人,也包括实际上道德高尚的人。因为真正的道德,一定是平等的。真正的道德,也一定是律己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反感某个人,可以看不惯、瞧不起,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你不能因此而产生“道德霸气”,更没有权力在公共空间动用“道德私刑”。要知道,那可是“闹市区”。闹市区不是不能开车,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同样,在公共平台上发表意见,也要遵守人类文明的共同约定。比方说,不能“在公共空间追查他人的隐私道德,无论是似是而非的或是真实确凿的追查”(请参看何三畏文)。违反了这个规定,突破了这条底线,就是“道德飙车”;而“飙车”,无论哪一种,都可能会死人的。 

事实上,李辉先生这一回的“飙车”,之所以“飙”得理直气壮,就因为他的心中充满责任感、使命感和正义感。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不能让文怀沙认为神州无人;不能让世人认为媒体中的人都失去了良知;不能让后人笑话我们这个时代的所有文化人都失去了道德标准和勇气”。 

如此“大义凛然”,确实令人敬佩,却也让人不寒而栗。因此很想对李辉先生说几句。先生的人品,我很敬重。先生的口碑,也一直很好。由是之故,奉劝先生听取何三畏的意见:“对自己备加小心”。因为凡事都有一个“度”。过度,就会走向反面。过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正义感,会造成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有了这种“优越感”,很容易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看作“圣斗士”。一旦看作“圣斗士”,又很容易变成“卫道士”。以我读书不多的经验,历史上的“卫道士”,恐怕十有八九不是“杀人犯”,便是“伪君子”。所谓“拿起笔,做刀枪”,除非是面对强权,否则未必是什么好事。对待历史问题,我赞成俞飞先生的观点,那就是“既要有大智慧,更要有大慈悲”(200949《南方周末》第31版),诚望先生采纳,并好自为之! 

  

《东方早报》2009年6月7日第13版 

头像-niuleblog

沙发

发表于 2009-06-07 11:40:20

论坛没人顶,我顶一下emoticons|E___6774ZH02SIB|顶
批评《南京南京》的遭遇:有点知识分子的良心和脑子(转)
        作者   关关雎鸠管官(来源天涯杂谈)
    
   按:这是网络著名人物、诗人牛乐在新浪、搜狐等宣传发帖时的遭遇,遇到过个别反对的博主和管理员删帖时的呼吁,歌颂了天涯、新浪论坛、中华网论坛等网站管理员,在牛乐的精神鼓舞下,现在他发的帖子都得到了博主和管理员支持,不删他发的帖子了。这也是批评电影《南京南京》中小花絮,能给影评人启示。做事情都要积极主动争取,就会胜利,别写完影评放那的不管了,论坛是大家的,只有大家积极参与宣传,天涯影评就人气更旺了,关注了。
   下面就是网络著名人物、诗人牛乐发的帖子的遭遇。
   (内文省略,我博客里没省)
      【附录】网友回复:
作家姚鲁评《南京南京》绝了绝了!崔卫平教授惨遭批评“炮轰”!谁不看遗憾
   经网络著名人物、诗人牛乐宣传,已在中华网论坛中华论坛18000多人阅读,军事网上谈兵28600多人阅读,娱乐、电影评论3800多人阅读,还被网易论坛我爱电影置顶。天涯影评5900,娱乐6690多人阅读。新浪论坛总发帖共20000多人阅读。到现在总共至少80000多人阅读。不算博客、各个名家博客评论发帖和天涯等各个贴吧阅读,要算不计其数。  
    及时通报 

 论坛是我们大家的,说的好,博客网也是大家的,都参与宣传批评,网就会更好了!谢谢博主、管理员!!牛乐
头像-niuleblog

板凳

发表于 2009-06-07 11:48:27

请看我发的帖子“作家姚鲁批评李辉文怀沙太绝了!全批!余秋雨也跟着挨了一脚”!!
欢迎欢迎emoticons|E___6774ZH02SIB|顶
头像-niuleblog

4 楼

发表于 2009-06-07 11:52:23

作家姚鲁批评李辉文怀沙太绝了!全批!余秋雨也跟着挨了一脚 

                牛乐

    我又转发了作家姚鲁的博文《对文怀沙批评者们的建议与批评:兼与李辉商榷》,太绝了!对李辉和文怀沙全批!余秋雨也跟着吃了锅烙,挨了一脚!

 

    作家姚鲁在博文中批评李辉等批评文怀沙的人格调不高,甚至有泄私愤嫌疑和怀疑这些批评者的水平、动机后,说:“说谎造假是人类的本性,文人更甚。文人由于长期养成的造假习惯,和练就的造假技能,造起假来,有时比真的还真、还美,还有蛊惑力。因此,文人说谎、造假都是不脸红的,往那一坐,侃侃而谈,坦然极了。名气越大、成就越显著的文人,就越能说谎、造假,也就越不会脸红,越坦然。他们已经达到说谎、造假的极致了。”“而人类之所以说谎、造假,无非是为了满足虚荣或谋取一己私利而已。而人或多或少都是有点虚荣心的;‘无私’也只是满足私欲后才能达到的境界。什么‘名人’、‘大师’皆如此。”“单纯地对一个人的‘犯罪史’进行考察,尤其对什么‘奸污罪’的考证,不仅无意义,而且还很无聊。因为,有时通奸和强奸的界限极为模糊,是根本说不清的。通奸的,反咬你一口,就有可能定为强奸罪;强奸的,你花足了钱,买通了证人或摆平了受害者或其家人,就有可能属于通奸的范畴:无罪。尤其在文革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正义和法律可言,对法院的裁定或判决,是不可全信的,那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时代。”

 

     对文怀沙的批评,作家姚鲁分析了国学的概念,指出“中国根本就没有‘国学大师’”作家姚鲁说:“再有,说中国根本就没有‘国学’或‘文化’大师,还因为,仅仅把‘国学’或‘文化’缩小到人文科学范畴,现代,尤其当代的中国人,也没有谁配得上是‘大师’的。因为,能配得上‘国学大师’或‘文化大师’称号的,首先,要在哲学上有开创性的贡献。”“ 我们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当代的中国人,根本没有谁对哲学有开创性的贡献。现当代的一些所谓的“哲学大师”,他们所做的贡献也无非是对哲学的某个派别做了普及性或‘论证性’的工作而已。而这根本谈不上什么‘哲学大师’,有的甚至连称为哲学家都不够资格!”

 

     作家姚鲁还指出了“名师名校的弟子、教授照样有庸才和蠢材!”“也最容易有庸才和蠢材!”及“法院的裁定或判决,不要全信”“法院的在案记录之类,是靠不住的,不要轻信”等......

头像-niuleblog

5 楼

发表于 2009-06-07 17:13:45

老易你不地道,你咋也学会删帖了?我发的帖子批评《南京南京》的遭遇:有点知识分子的良心和脑子(转)你咋给删了?像啥文化人干的事吗?你怕掉啥呀?瞎删?啊?
在前面的就删,留后边的,你是不以为在你这嘎达发,要世俗啊?啊?别给我整激了,整激了找人接你的皮,批死你!你那点JB水平,在你这发是看得起你!我发你再删试试?算你有种!
头像-

6 楼

发表于 2009-06-09 23:22:59

不喜欢易先生的品三国,但确实喜欢他的这一篇。真可谓良知之光。希望人们都不要匿名,匿名就意为你的怯懦,和逃避责任。更不要匿名骂人。那是卑鄙可耻的行为。
头像-

7 楼

发表于 2009-06-09 23:52:02

dlx168:
2009-06-09 17:50:43 李辉先生非但不是道德飙车,而且恰恰是道德交警,查扣了一辆无证驾驶的道德败坏的破车,并且这辆破车的牌照还是假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问题就在这里。谁都可以上路查车,谁都说自己是道德交警,说你无证驾驶就是无证驾驶,说你酒后开车就是酒后开车,所有的“质疑”都是“终审判决”。就算罚不了款,也要把你拦下来羞辱一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那是你和易师太的逻辑, 老家伙无真材实料冒充大师是不是算无证驾驶, 老家伙招摇撞骗,醉心铜臭,是不是酒后开车,老家伙谎报年龄,就算他拿了假车牌也是说得过去吧.这些都可是人证,物证都有哦.连你们易师太在这篇空洞的文章中也没有否定哦.
头像-

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01:13

不得不说的是,我们很多人的确看不惯的是假,然而,希望这些看不惯的人学习一下方舟子,我们可以对造假的论文痛打到底、一查到底,决不能干扰和拍照造假论文作者的家庭情况。从这个角度上,金文明对余秋雨文章的咬和目前对某些“大师”的声讨,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头像-

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04:08

最后,无论我喜欢这两个人与否,我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事实,一是余秋雨开创了白话文时代历史散文的先河,是他开启了很多30岁以上到50岁之间人群的历史兴趣;文沙怀活了至少84岁,是少有的新文化以来文化和文化大师们的见证者,说这句话的是我,我不会忘记,我想很多人忘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以说你是一个对事实毫无判断能力的人,"白话文时代历史散文"这是一个什么怪物,他的散文也就是杨朔的水平.文怀沙自夸受到郭沫若和柳亚子的赞许,自夸就不说了,光郭沫若和柳亚子这两位我就不敢恭维,他们都是靠马屁文学起家的.
头像-

1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13:07

易先生:

常读先生的博客,受益匪浅 关于中国文化的未来,
最近, 线装书局 出版了一本关于哲学, 心理学, 身心建康, 为人处世, 经商,文化,文明,宗教和历史的新书 《生命运动的基本原理》也在讨论类似的一些问题,书中序言写到:

序言

这本书中心思想是重塑并发扬光大中华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精髓是 “和谐,  中庸之道” “仁爱”. 这种思想体系也是全人类思想的精髓及宝库和共同财富, 与西方的 “圣经” 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
    中国古代的圣人, 老子, 孔子不讲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 唯我主义(个人主义). 中国的传统思想讲, 任何矛盾体, 阴阳相存相依, 共存一体.  在任何一个生命体中, 所有的个体是平等的, 只有分工不同, 没有先后主次之区别. 大脑, 眼睛, 耳朵, 鼻, 口, 手, 足没有谁重要谁不重要, 分工不同而己. 人类社会也是如此.  但是, 当前世界主流文化, 媒体却背离这种思想,  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 唯我主义, 唯享乐主义, 这些都是极端主义. “唯”--就是不容, 就是有先有后, 有主有次, 就是不平等.  这些正是世界各种冲突和争端的根源所在. 再加之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不适者淘汰, 人类自身先彼此淘汰, 都认为自已本人, 本民族, 本文化, 本信仰是最适者, 因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自私, 争竞, 弱肉强食, 损人利己, 损公肥私(公--人类整体利益, 即大自然). 这些被当成了天经地义的自然规律!? 
从短处看, 从局部看这些世界主流文化媒体是正确的, 很象真理, 也符合某些事实, 符合科学. 能得到暂时的好处. 但是这些极端主义和自私, 贪婪,争竞, 弱肉强食原则危害了人类整体利益和人类长期生存的条件. 更是违背大自然高级生命体系及宇宙万物共处, 共生, 相互相存的自然规律.....


不知你是否有兴趣浏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614­6ba0100d6t­q.html

头像-

11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30:25

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去评判某个历史人物或者过去的任何人的对与错,事与非。因为评价的人不是在那个特定时期特定形势的人,何况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某个人的具体行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所以管好自己吧。我赞成易先生的观点
头像-

12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50:04

反对!就因为现在比以前民主了,那就可以言论自由。只要不是诬蔑,就算是诬蔑,那也有法律来制裁吗!不用你们审判!如果你们是真的“家”那就不要怕,真金要经得起火炼。
  有必要给骗子们留情面吗?别说你们大“家”,就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生都知道不能随便在老板面前撒谎吹牛,不是说我是个君子,而是我知道万一有一天败露,那我就得自食其果!
头像-

13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55:04

新浪网友:
2009-06-10 00:40:25 我觉得易先生没有必要和李辉辩礼
文案中
李辉就像个跳梁小丑,或者最多是个文化掮客,或者一个写几个字就张扬的小混混,你不能等同于他去探讨。没有必要和一个小混混探讨礼仪。
我更觉得李辉像个文化娼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傻瓜,你知道易师太为什么恼羞成怒吗?文怀沙是他们传统文化炒作界的形象大使,形象大使被攻击,他们手上的传统文化假货就大幅贬值了,严重危胁他们小集团的利益,你以为他老易吃饱了撑的,到处扒分还来不及呢,他会跑这来干这高风险的活.也就你没脑的家伙才不理解他的行为.
头像-

14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1:08:18

反对!就因为现在比以前民主了,那就可以言论自由。只要不是诬蔑,就算是诬蔑,那也有法律来制裁吗!不用你们审判!如果你们是真的“家”那就不要怕,真金要经得起火炼。

  如果真要讨论李辉是不是不道德,是不是“飙”了?那就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谁在“飙车”,就算李辉是“飙”了,那姓文的不是“飙”的更离谱?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有必要给骗子们留情面吗?别说你们大“家”,就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服务生都知道不能随便在老板面前撒谎吹牛,不是说我是个君子,而是我知道万一有一天败露,那我就得自食其果!
头像-

15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6:52:01

李辉鞭挞文怀沙,那鞭子的末梢触及到你的神经了.你当然这么说话.已经过去了,你干嘛又挑起新一轮争议呢?你也是大师.
头像-

16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7:41:03

敬礼  大家好,我是刘亦菲的妹妹——刘茜,我在新浪发博客了,希望一直关注和喜欢姐姐的朋友也能喜欢我......  敬礼
头像-

17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7:43:04

飙车的比喻不恰当,容易引起误导。
李辉是在开车,而且是在按照交通规则在开车。
头像-

1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7:48:07

希望看到一场公平、公正的文化论战,而不是人身攻击。
头像-

1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7:54:14

你的辩护实际上有转移视线之嫌疑。
头像-

2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7:56:05

路过
头像-

21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8:29:08

不想来看看我用“道”的思想对《李辉“道德飙车”》的回答?
默认头像

某某网友

22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8:37:08

禁闭中
头像-

23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36:27

借题发挥,无事生非!!
默认头像

某某网友

24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44:34

禁闭中
头像-

25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46:26

老易呀,李也好,文也好,各各为人行事,自有果报,你站出来说话,就是为利益集团代言了.
头像-

26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46:26

您是我放的一个屁!
头像-

27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52:42

   易中天老师品三国等能够大众化,能够传播历史文化,挺好。不过,您说这个就太四平八稳了,如今举国人民早已熟稔四平八稳的辨证法,可以理解!
   而以中文系身份的易老师,去讲历史,不知深思了多少回史家的良知!易老师是绕开了李辉话题,以超越者的身份更加高屋建瓴地来讨论这一话题,确实佩服,先不就问题本身表态,而虚晃至宏阔的辨证法,读者似没有理由来反驳了!
   那日听得李泽厚先生讲中国的几大伪科学,其中之一是辨证法,果然如是。只是易老师也这样,有点让我们失望了!我如此“苛刻”易老师,原因在于正如一位网友所评,公众人物的底与表态,究竟不同于普通人,是要有责任感的!
   辨证法确实好,可惜我们这个社会四平八稳的人太多了;极端是不好,极端了就要受打压,可惜现今我们敢于说真话的人太少了。李辉的文章,用词之甚,是很让人觉得极端,甚而假公济私的。我不知道,在如今这样一个“过渡”时代(套用梁启超语),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拉下曲学阿世者的嘴脸!
   
    说得还不过瘾,有兴趣探讨者,请到我博上,我正重新涂文说一孔之见!
头像-

2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55:18

顶顶顶
头像-

2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0:00:21

易先生:

读过易先生许多博客文章和书籍, 受益匪浅, 在许多观点和问题上颇有同感.
最近, 线装书局 出版了一本关于哲学, 心理学, 身心建康, 为人处世, 经商,文化,文明,宗教和历史的新书 《生命运动的基本原理》也在讨论类似的一些问题,书中序言写到:


最近, 线装书局 出版了一本关于哲学, 心理学, 身心建康, 为人处世, 经商,文化,文明,宗教和历史的小册子 《生命运动的基本原理》
也讨论了类似的一些问题,书中序言写到:
这本书中心思想是重塑并发扬光大中华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精髓是 “和谐,  中庸之道” “仁爱”. 这种思想体系也是全人类思想的精髓及宝库和共同财富, 与西方的 “圣经” 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
    中国古代的圣人, 老子, 孔子不讲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 唯我主义(个人主义). 中国的传统思想讲, 任何矛盾体, 阴阳相存相依, 共存一体.  在任何一个生命体中, 所有的个体是平等的, 只有分工不同, 没有先后主次之区别. 大脑, 眼睛, 耳朵, 鼻, 口, 手, 足没有谁重要谁不重要, 分工不同而己. 人类社会也是如此.  但是, 当前世界主流文化, 媒体却背离这种思想,  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 唯我主义, 唯享乐主义, 这些都是极端主义. “唯”--就是不容, 就是有先有后, 有主有次, 就是不平等.  这些正是世界各种冲突和争端的根源所在. 再加之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不适者淘汰, 人类自身先彼此淘汰, 都认为自已本人, 本民族, 本文化, 本信仰是最适者, 因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自私, 争竞, 弱肉强食, 损人利己, 损公肥私(公--人类整体利益, 即大自然). 这些被当成了天经地义的自然规律!? 
从短处看, 从局部看这些世界主流文化媒体是正确的, 很象真理, 也符合某些事实, 符合科学. 能得到暂时的好处. 但是这些极端主义和自私, 贪婪,争竞, 弱肉强食原则危害了人类整体利益和人类长期生存的条件. 更是违背大自然高级生命体系及宇宙万物共处, 共生, 相互相存的自然规律.....

头像-

3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0:11:02

一直很喜欢易中天的文章,不过这篇……

如果揭示别人造假就是飚车的话,就让飚车来得更猛烈些吧。

顺便提醒一下易老师,你指责李辉时,道德速度也不比他慢啊

最近访客

(Ctrl+Enter发帖) 您还可以输入字节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1996 - 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