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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判锤子死刑,立即执行 热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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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学士小浪 等级:月亮月亮星星 发帖总数:381

阅读: 回复:119

发表于 2009-06-08 06:49:01

新闻,又被发布了,那三把忽然又找到的锤子和忽然又被鼻粘膜记忆起的汽油味表明,成都交管部门几乎是没有责任的,有责任的是那三把因觉悟太低未及时现身的锤子,和应该千刀万剐的纵火嫌疑人。但我还是有一些不明白,我有幸生活在一个有充分言论自由的国家,所以我想,有关部门当然是会让我说一些话的: 

  

一、之前说是没有锤子的,现在又有锤子了,我当然该相信有关部门不会在锤子上做假,可是公交车上配置有三把关键时刻一百多人都找不到的锤子,这锤子和不存在有什么区别,也许这比本来就没有配置锤子还让人沮丧,因为没配置锤子只是疏忽,配置了锤子但就是不让你找到,就是交管部门在拿公共安全开智力游戏玩笑。所以我难免会觉得那三把忽然出现的锤子,实在很锤子,它们并不能证明交管部门就没有责任,它们更证明更多。相同的句式是,我们给村里配了三把枪以打击匪徒,可这三把枪关键时刻是找不到的,我们给学生们提供了紧急通道,可通道在遇洪水、大火、地震时是打不开的…… 

  

我碰巧看到新京报上一条消息,“震惊的是,早在2006年4月10日,《四川质量报》曾发表题为《捅开城市公交应急漏洞》的文章,在这篇报道中,迥然出现了昨天出事公交车的牌照:川A49567,该报道说,该牌照的公交车不但没有救生锤,甚至连底座都没有”。当然我完全可以动员大家相信在四川质量报这篇曝光之后,这辆车后来就以高度的责任心配置了锤子,底座也配置得很好了,只是在6月5日这一天燃火时,锤子没有被缺乏知识的群众们找到而已。 

  

请问,我这是不是有点像在写道德科幻小说。 

  

二、究竟是自燃还是纵火。我想了一晚上后就下定决心准备相信是纵火了,因为只有纵火犯的出现整件事情显得更合理一些,也会让大家同仇敌忾一些,心情好很多,太平麻将也可以继续打下去了。但我还是有些不明白,因为如果是纵火的话,纵火者就必须懂得一些窍门比如在纵火时要准确烧断打开车门的电路,导致群众和司机都打不开车门,他还得有透视功能因为那些打开车门的线路埋在看不见的车体内部的;还有就是,纵火犯还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走了锤子藏在衣服下面,然后再纵火,这个就必须有点刘谦的本领才行了;再再比如,纵火犯还得有决绝决赴死的心态,因为火是从车里燃起来的想必他自己也情知跑不脱,另据现场目击者向组织反映的,他还得保证在泼撒汽油时群众们不加以阻止,再用烟头或打火机把汽油点燃…… 

  

请问,我是不是在写野鹅敢死队日志。 

  

不过我还是愿意相信这就是纵火,这样大家心情会好一些,群策群力去谴责恐怖份子……好的,我愿意这样相信。生者从此太平,死者从此太平间。 

  

三、我不能去写科幻小说,也不能写野鹅敢死队日志,所以我觉得车上有没有三把锤子和是否该追究交管部门的责任,是没有关系的。没有锤子当然该追究,有锤子却找不到,更该追究,因为交管部门是收取了纳税人的钱后就该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有义务让它运载的乘客们知道怎么运用包括锤子在内的安全措施,我们总不能把没找到锤子的责任怪在死者身上吧。 

  

如果还有特别光明的朋友来这里骂特别阴暗的我唯恐天下不乱,我只有举出飞机上的例子,每次飞行空姐都会详细讲解安全知识,如果正好坐在紧急通道处,空姐更要单独叮嘱你,这些在航空安全条例和航空运营守则上是基本规矩,如果未叮嘱清楚出事则由航空公司负全责。 

  

当然,你要是说飞机和空调公交车档次不一样,飞机的要求不能套用于公交车,飞机乘客的性命比公交乘客更为高级,我将选择闭嘴。闭嘴总归是安全一些的,我也不想成为第二十六个遇难者。 

  

四、写到这里大家都明白了,其实我真很理性的相信这是有人纵火,但在死者面前,我最关心的不是纵火,而是公交车从冒烟到燃烧五、六分钟的过程中,是什么让人们跑不出去,现在没有证据表明纵火犯是用枪逼着人们不准跑的,却有证据表明大家想跑却跑不出去,如果交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好了,大家是可以利用这五、六分钟跑出去的,民间都在讨论为什么全封闭的玻璃窗不像国外那样通过一个把手整块卸下来,为什么手动开门装置不明显标著,为什么找不到足够干粉灭火器,以及司机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停下车辆,也许正是因为没在第一时间停下来开门就烧断了开门的电路,这几分钟至少可以争取多救二十个人,二十条命。 

  

国外那些针对公交车迅速逃生的可靠设置大家都从互联网上知道了,我也不多说了,我只说前天发生的一个成都双层巴的事情:这公交车在尾部冒出巨大浓烟后第一时间就停下来并让大家逃生,在不到一分钟时间疏散了五十多人,无一伤亡。成都公交车最近是很喜欢冒烟的,或者是很容易被纵火犯盯上的,我就不追问这是啥子原因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冒烟后的及时处置,几十条人命最后是靠司机个体的觉悟而不是有效的安全机才能保证,这是有点悲凉的。 

  

五、成都,广州以及全国更多的城市公交系统管理不善是早有的事情,有关部门光喊口号舍不得花钱改善公交条件也是早有的事情,我们可以找得到那三把锤子,找得到那个纵火犯,可是光靠审判锤子和纵火犯能预防全国性的火灾么,不仅公交部门,就像之前酒吧大灾烧死那么多人一样,就像新疆学校大火一样,那场大火留下的名言是:学生们都不准动,让领导先走。建议把这句话刻到那些无辜孩子的墓碑上去,当然更好的交果是刻在革命英雄纪念碑上去。 

  

六、过去三天了,关于失而复得的锤子,关于李利群、关于为什么不在桥上停车、关于自燃还是纵火,有关部门应该加紧给我们完全的真相,而不是让我们在这里猜谜语,我想这些事情是不用太长时间的,当然最后可能从DNA查明:那个该死的纵火犯已经被自己烧死了,具体细节查无可查了,好像有一句成语是专门拿来形容这种情况的,叫什么来着大家给个提示…… 

  

七、我说过,死了二十多个人,无论是自燃还是有人纵火,你们是必须严处相关责任人,必须向人们公开道歉,必须用最高待遇安抚遇难者家属……昨天我看到了公开道歉,这个我很欣慰,但这不是全部,更重要的是用严处相关责任人来杜绝以后的公交车打不开门,找不到干粉灭火器,冒烟时不在第一时间停车。其实这个事情也不是那个司机一人来顶缸的,他也只是个草民,我总是觉得在拥有十三亿庞大人口的国家里,我们公共场所的安全设施实在太差了,太脆弱了,随便一个纵火犯都能搞掂一个商场、一个学校、一个电影院、一个医院、一个棉纺车间、一个幼稚园……的成百上千人。然后我们去千刀万剐纵火犯只解心头之恨,却对未来无数之生命有并没有太大意义。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而不是纵火犯和三把锤子,纵火的死了,难道真要让我们去审判锤子,判处它们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这样,那整件事情,真的就很锤子了。 

  

PS:有请那些前来骂我的朋友们想想,如果你们的亲人在这场大火里死去,你还会那么宽宏大谅地理解有关部门,而不去追问巨大的公共场所安全漏洞么,就为挣那几毛钱,你至于把自己搞得那么不像个人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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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chris2357

沙发

发表于 2009-06-09 00:46:55

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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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06-09 23:28:38

额,锤子这回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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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发表于 2009-06-09 23:54:02

dayan, 别捣乱了,你大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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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07:06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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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09:15

 
大眼的评论不错 

绿霸 -- 功夫网超强升级版  http://blog.sina.com.cn/bagua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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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0:15:03

执法部门的惯用伎俩,糊弄人们的阴谋
默认头像

某某网友

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1:16:18

禁闭中
默认头像

某某网友

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1:27:16

禁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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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1:32:20

3333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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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1:34:17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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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2:00:16

   ((((   ((       █
      ) ) ( (  (( -◢████◣▃▃
    █████   ◥◣██专程██▁█
    █已品读█     ◥██来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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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2:21:18

    是人们的逃生意识差吗?是人们不想逃生吗?请问问有几个人在这样的大火中不想逃生呢?而是什么让那辆公交车留下这么多鲜活的生命来陪它活化呢?即使有三把锤,那个时候能让这么多人逃生吗?问问公交部门为了钱是不是就可以不考虑百姓的生命?问问那些围观的民众是不是为了大饱眼福或是照相就可以眼睁睁的看着大火把那些生命带走?我支持鹏哥,我们真的应该唤醒那些麻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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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3:10:16

锤子个判锤子死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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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5:32:59

 四川方言大战普通话

央视记者:车上有锤子吗?(hammer)
幸存者:有个锤子!(penis,此处表示否定的意思)
央视记者:有锤子?你们怎么不拿来砸窗呢?
幸存者:莫得,有个锤子的锤子!
央视记者:什么?还有两个锤子?
幸存者:唉呀,有个铲铲!
央视记者:铲子?那也可以用来砸窗子啊?
幸存者:砸个锤子的窗子哦!
央视记者:是砸窗子不是砸锤子
幸存者:唉呀,我跟你说个锤子!
央视记者:我说的窗子。
幸存者:锤子!
央视记者:哪到底有什么?
幸存者:有个毛线!
央视记者:哦,怪不得燃得那么快
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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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30:28

当有良知的人比锤子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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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发表于 2009-06-10 09:38:12

呵呵 宝马的广告也做了 真的很惊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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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0:54:03

好像有一句成语是专门拿来形容这种情况的,叫什么来着大家给个提示……
  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S B吧  那叫死无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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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1:03:04

好帖,一针见血!这是中国处理大事件的一贯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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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1:05:04

同意,支持!并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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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1:16:11

你想在锤子上文章?太委婉曲折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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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1:33:29

希望多写这样的分析文章啊,还能再(敢)'深刻"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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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1:33:32

事发前一天我刚好回成都休年假,一早在出租车上听说了此事.
很多城市,都比不上成都,可这不是说成都完美无缺,特别是在一场莫名的火灾夺去二十多条人命后,而每天看看上下班时间,公交车上密密麻麻挤着的人,那是多少个二十.
每一次事故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是希望那些人命不是白白消失,而是在这些既定事实后,能有改变.不要成了山西煤矿,出了一次事又一次事,硬生生把人变得见惯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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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2:04:08

过瘾!痛快!
说的好!
(难道真要让我们去审判锤子,判处锤子们死刑并立即执行。如果这样,这件事情就真的就很锤子了。)
(找到那三把锤子,闻到了汽油味后,有些相关人士是长舒了一口气的,这样不好,真的不好,所以我要说,这个事情和找到锤子无关,和闻到汽油味无关,而是公共安全投入和机制,这才是关键,)

解决根本!而不是找个“锤子”顶罪!

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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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2:07:10

大眼,我真的支持你。可是你的新小说,实在不咋地,除了给不喜欢你的人一些唾弃你的借口……还不如第一篇写的好呢!!
头像-阳光逃亡

26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2:09:54

脆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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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2:39:14

说得好。
无论什么公共场合,都很危险,这是官员集体失职。
我想起当年北京网吧惨案,但仅仅是网吧缺少安全保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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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3:19:12

问得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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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3:19:13

不错奥 继续加油啊 我们都来顶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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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

发表于 2009-06-10 13:27:13

希望有关方面能够亡羊补牢,这样也是对死难者最大的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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